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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(部):
根据学校《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》(浙中大发〔2015〕75号)精神,请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,各学院(部)做好推荐工作,并于10月23日前将《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报表》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报质量管理科(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649室,电子文档发至343923883@qq.com;联系人:陈方帆,电话:883549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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